租车只骑一个月但租金要扣三个月?诈骗还是消费纠纷?

刘先生签订的电动车租赁协议。

厦门网讯(文/图 厦门晚报记者 廖勇飞)租的电动车骑了不到一个月还了,可是账上的钱仍被扣,租车的公司说合约是三个月,如果收不到钱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缴。近日,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讲述了自己遇到的事,提醒大家签订合约要考虑周全,并谨慎开通手机自动扣款功能。

【记者调查】

消费者报警称商家是“诈骗” 警方认为只是消费纠纷

刘先生未支付租金的记录。

刘先生说,去年8月他在江头一家公司租了辆电动车,当时他按别人指点开通了手机自动付款的功能。骑了不到一个月,他不想再骑车了,于是把租的电动车还了,可是没想到手机仍按每个月租金自动扣款。

刘先生说,和他签约出租电动车的是厦门抚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,当时是工作人员帮他开通支付功能的。随后他到殿前取了车,并在一份电动车租赁协议上签字按手印,租赁期限为三个月。

对于这份租赁协议,刘先生说不知道当时是没拿还是丢了,2月1日让对方工作人员拍照传了一份给他。根据合约,电动车每个月租金是668元,刘先生交了第一个月的租金,但骑了不到一个月就还了。原以为不用再付租金了,没想到今年1月31日,他往手机里又存了一些钱,结果发现又被扣了668元,用途是支付电动车租金。

对此,刘先生认为该公司工作人员帮他设置自动扣款是“诈骗”,于是他向警方报警,民警告诉他这只是消费纠纷,不属于诈骗;他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工作人员也认为这是消费纠纷,建议双方协商解决。

【相关说法】

签订合法协议就要履行 如果“反悔”可以调解

记者与厦门抚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联系后,对方表示,当时和刘先生签订的协议是三个月,如果刘先生没有付清租金,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渠道通知他缴清。

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说,网上确实有不法人员利用手机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,以优惠券、优先付等方式引诱消费者,然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“优先”扣款。从刘先生提供的情况来看,双方是正式签订协议的,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协议,现在刘先生“反悔”属于消费纠纷,建议他与商家协商解决。

福建公治律师事务所江积经律师认为,双方确认清楚事实情况,依照合同约定办理,事实方面的确认,需要当事人及时提留证据,比如交车、还车的证据,证据收集齐全后可通过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。他还提醒消费者,如果签订的协议合法,就应该按协议履约。从刘先生的案例来看,虽然他觉得商家有“套路”,但他也存在不认真看协议的“失误”。

展开阅读全文

猜您喜欢
  • 舞曲信息
  • 舞曲名称租车只骑一个月但租金要扣三个月?诈骗还是消费纠纷?
  • 舞曲标签
  • 舞曲时长
  • 舞曲大小
  • 舞曲音质
  • 网友点赞3 次
  • 播放次数1698 次
  • 收藏次数5 次
  • 下载次数336 次
  • 下载金币0 个
  • 发布时间2020-28-10
  • 如页面长时间没有响应,请点击此处刷新